安徽省教坛新星入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地承担组织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遵纪守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和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搞有偿家教,体罚学生,参与编写、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教辅用书,不按规定参加教师继续教育的。
    (二)教学方面
    对所教学科或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地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能灵活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三)教研、教科研方面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教科研成绩突出。在教师继续教育和区域教研活动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