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湖南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水世家”1#、2#、13#楼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砼工程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本工程有关实际情况,遵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地址:湘中大道与扶青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二、承包内容:高层及地下室(1#、2#、13#楼工程、具体按设计图纸)
承包内容:从负二层底板砼垫层及柱帽承台连系梁垫层在内,一直到屋顶构架,光线屋面在内,按图设计计量结算。砼清理归堆不能有第二次板结现象,剪力墙柱浇灌完清理干净且把砼充分利用做到不浪费材料。楼面大板砼浇灌后清检一次,如木工跑模的大量砼浇灌时通知木工负责,其它局部流走现象归砼班清理。砼浇完及时专人养护(水管、板车、扫把归甲方负责),振动器、电缆、锄头、铲子、抹灰板、安全帽、水鞋、雨衣等劳保用品归乙方自负。
三、结算方式及发包价格
1、按图计算工程,以贰拾捌元伍元(¥28.5元)/m3(包干)不允许有质量隐患的存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责,质量标准保证合格,力争优良。
七、材料的管理
材料的使用严格按甲方交底确定配合比,落地砼要及时回笼,场地和工作面及时清理干净,注意节约,做到不浪费,不丢失,否则视其行为加倍处罚。
八、安全管理等详见通用条款共4页全部内容,通过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2、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主体封顶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付清以上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