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拘传: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传唤方式。
2. 取保候审: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担保方式,以保证其履行诉讼过程中的义务。
3. 监视居住: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监视方式,以保证其履行诉讼过程中的义务。
4. 逮捕: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拘留方式,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5. 拘留: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拘留方式,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是可以变更的。例如,可以将拘传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或者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这种变更需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以及危害程度的大小来决定。